发布人:海外海杭州汽车城
依据公安部办公厅《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》公交管【2018】279号和部局《关于下发<推进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20项措施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公交管【2018】351号文件要求,在上级车管部门的要求和指导下,从8月20日期,汽车城车辆检测站实行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“先发后审”试点工作。
“先发后审”的对象为申请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摩托车和非营运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(面包车及7座和7座以上的除外)。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无检验异常情况预警和报警提示时,可先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依据《关于下发<推进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20项措施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公交管〔2018〕351号)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(面包车除外)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,车辆管理所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。同时,在24小时内通过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审核、归档。对发现存在违规检测嫌疑的,要责令检验机构追回车辆进行核查。
作为一项便民措施,“先发后审”实行后,可提高检测工作效率,但业务责任更大。为此,汽车城车辆检测站近期集中组织多次的培训,提高认识、理清思路、完善流程,严格把控年检车辆的规范性,落实好“先发后审”的双100%制度(即100%审核通过率,100%召回率)。